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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小学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继续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正确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树立牢固的法制教育意识,并使教师们在日常教学中能够自觉地渗透法制教育,切实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摆上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在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中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教,结合我校实际,特成立少普小学法制领导小组:

  长:唐晓俐(校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张学梅(副校长)杨骏(副校长)—全面负责

  员:

李晓清、张  华(总务主任—负责校园安全、做好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

  蓉、肖  :(教导主任——法制进课堂)

余晶晶、郑弥弥:(大队辅导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相关工作)

  娟、何  昊:(办公室主任—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相关工作)

各班级班主任:(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一、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的方针、政策。 

(二)切实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党支部、行政议事日程,与其它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总结。 

(三)经常听取校法制教育工作汇报,执行全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

(四)坚持严格的奖惩制度,坚决推行法制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把该项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教导处工作职责:

(一)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法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责任制。

(二)根据上级和学校党支部的工作部署,制定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与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法制教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工作。

(三)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意外事故(简称“四防”)安全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人员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制度,做好防范工作,指导和督促对有关人员做好帮教、监管和有关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做好各项调解工作。

(五)制定和实施法制教育工作奖惩措施,组织各班交流法制教育工作经验。 

三、少先队、总务处及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搞好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掌握全校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负责向校长室汇报工作,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参谋作用。

(二)做好数据统计和报表工作。

(三)检查法制教育工作计划与措施落实情况,提出奖惩建议,并向领导汇报。 

(四)适时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积极组织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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