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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为贯彻各级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制度。

1、全校教职工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处处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2、校长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的正职、专用室组负责人、各办公室负责人和班主任为部门和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位教师为在岗工作时,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例如:上课时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当堂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课间活动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护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3、校长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①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②负责对职能部门和全体教师贯彻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检查、指导和督促。③负责组织对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学校行政会讨论。

4、教导处安全工作职责:①对学校教育安全工作负总责。在安排教育活动时,要制定活动方案,在方案中,首先要考虑到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检查、指导,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②对学校教学安全工作负总责。在安排室外教学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到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③对教导处存放的档案资料和所有物品的安全负责。

5、总务处安全工作职责:①对校园安全、校舍安全、学校的“三防”等安全工作负总责。②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加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予以记载,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③对其他部门和其他教师反映的安全问题要及时解决。④对总务处的档案资料和所有物品的安全负责。

6、少先队安全工作职责:在安排少先队活动时,要制定活动方案。在方案中,首先要考虑到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少先队活动过程中,要加强检查、指导,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

7、专用室组、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专用室组在组织活动时,首先要考虑到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活动过程中,要加强检查、指导,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②对各专用室组和办公室的资料和所有物品的安全负责。

8、教师(班主任、护导教师等)安全工作职责:①教师在工作时,要时时处处把学生和学校的安全放在首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②在工作时,要考虑到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③在岗时,要对学生和学校的安全负责。

 

 

  芜湖市镜湖小学

  200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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