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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小学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我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负责指导全乡学校的晨检工作。  

二、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各学校建立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当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下来。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同时做好与家长联系工作。  

2、班主任及科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因报告不及时,延误了传染病疫情的防控,属于哪一级的问题追查哪一级的责任。  

4、做到不迟报、不瞒报、不漏报、及时准确上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镜湖小学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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