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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小学进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2013年6月14日下午,镜湖小学组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进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学校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选举产生9名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学校支委会综合考评推荐3名上报参加镜湖区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

  在教师会上,唐晓俐校长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镜湖区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镜教人【2013】25号)文件精神,并就评选表彰名额和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推荐办法及程序要求等相关内容为全体教师进行了详细解读。唐晓俐校长进一步强调:参评者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素养。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得之间的关系,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勤奋工作,静心教书,潜心育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廉洁从教,在岗位上做出一定的成绩和贡献,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关爱学生,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能有效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及思想道德教育;勇于开拓创新,刻苦钻研业务;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要求参评者三年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1次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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