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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全面提高少年儿童文学创作能力,丰富和活跃全校学生的课余生活,激发他们创作欲望,培养他们文学情趣,并结合镜湖区第七届中小学“在阳光下成长”征文的征集,现将征文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和内容
征文主题:在阳光下成长
征文内容: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
二、参赛对象
5-6年级全体在校学生
三、征文要求
1、内容真实,学生可以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领域来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
2、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创作,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3、征文文体不限,题目自拟。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班级、学校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
4、以班级为单位选送作品,各班级将优秀征文推荐2篇于4月5日前送至教导处。(上交电子稿)
5、学校在征集的基础上进行校级评选并推荐优秀征文1—2篇于2015年4月20日前报区教研室,同时将电子稿(文件名以校名+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jhqjys@126.com)。
四、活动事宜
1、写作阶段(3月9日——3月31日)。各班级组织将活动事宜进行布置,可将其作为写作训练课或主题日活动的内容。要组织有写作特长的学生积极参与,写出优秀的文章。
2、评选阶段(4月1日——4月5日)。教导处将组织部分评审老师将征文进行审阅评比,最终按方案中的奖项设置比例评选出各奖项名次。
五、评选的基本标准
1、主题内容:选材能否紧扣主题,是否丰富生动;内容与主题是否统一;整体表现力如何。
2、文体结构:选材角度是否新颖,观点表达是否清晰;文章整体布局、结构条理是否严谨、清晰;语言表达是否流畅、优美。
3、抒发真情实感:文中是否有感人实例等亮点;语言是否真挚感人。
六、奖项设置如下:
此次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6名,所有获奖者均颁发奖状。
镜湖小学教导处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