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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担当——落实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

  责任担当 

  学校实行校长责任制,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执政与监督制度健全,对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管理等进行领导、决策、咨询和监督。学校被评为芜湖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代表教育系统接受安徽省普法调研和“两纲一法”调研获得好评。

  科学引领 领导班子建设以省级课题《基于学校视野提升校长领导力行动研究》为抓手,以安徽省实验(示范)小学校长联谊会理事单位为平台,树立“有为才有位”干部管理理念,要求班子成员“勤政、廉政、务实、高效”,严格遵循“引领、服务与教师共同发展”三原则,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表率意识和创新意识,切实做到业务引领有水平、服务教师有策略、执行落实有力度,每学年教代会民主评议满意度100%。

  民主监督 

  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管理策略,凡是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小事项,一律要经过教代会民主协商决定;实行“定岗定责、量化考核”管理方式,制定了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和百分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公开透明,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渠道畅通 学校向全体家长和社会公布支委的电话号码,设立校长接待日,前后门设置校长信箱,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学校被评为芜湖市A级群众满意学校。

  人本管理 

  学校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基本标准》建设校园,编印《镜湖小学教师手册》,实行精细管理。在安徽率先开发并拥有国家版权专利的“创新智慧校园”进行“科技管理”,管理彰显尊重人、激励人、信任人的“人文管理”的理念。2015年学校代表镜湖区,接受国家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检查,受到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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