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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小学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名单、职责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芜湖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特成立镜湖小学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如下。

  长:唐晓俐

副组长:张学梅   

  员:贾逸尘  李晓清  郑威  余晶晶  张蓉  王娟

吴新艺  孟令沙

    校园保安  校园辅警  各班班主任  各功能室管理员

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及时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消防教育、消防检查,健全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每年度开展至少一次消防演练。

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按照行政分工建立由分管校长到分管处室、年级或部门的层级负责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同时,学校成立7个义务消防小分队,即行政后勤分队和各年级组小分队,由办公室、后勤部负责人和各年级主任担任队长,队员由男女教职工组成,紧急情况下,在消防办的统一指挥下,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应急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及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2、建立健全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内各部门、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具体要求,制订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3、协同有关部门对校内所有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和消防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4、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遵守消防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解决。

5、管理学校的消防设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理和更换。

6、按照学校规定,对造成火灾的责任人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报学校或有关部门处理。

7、组织制订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适应学校建设与发展的要求。

8、加强学校义务消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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